中新社香港9月18日電 臺灣“餿水油”事件引起香港社會對食用油安全的高度關註,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18日說,特區政府跨部門會議決定,採用行政與立法措施加強規管,最快於年底展開修例的公眾諮詢。
 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,高永文與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日前聯同相關部門舉行跨部門會議,商討加強規管香港的食用油安全和廢食油回收;有關部門在會上同意透過加強規管和修例,保障食物安全和香港聲譽。
  食物及衛生局擬立法規定食用油必須達到擬議的法定食用油標準。進口、銷售或生產食用油也必須確保其食用油符合上述規定。
  食用油入口商須提供生產地官方證明書,或獲官方認可獨立檢測機構證明書,供食物環境衛生署(食環署)抽查,並須向下游分銷商、零售商或食肆提供證明書副本。
  出口食油都要規管,食物及衛生局建議,出口商必須領取出口許可證,並必須提供官方證明書,或獲官方認可獨立檢測機構證明書,以證明其食用油符合規定。
  至於回收“經使用煮食油”方面,環境保護署(環保署)與食環署合作,先透過食環署的食肆和食物製造牌照條款,規定“經使用煮食油”必須交由環保署認可的收集或回收商處理,幷保存紀錄,從源頭堵截“經使用煮食油”重回食物鏈。
  高永文表示,明白立法規管食用油會對業界造成影響,甚至增加營運成本,當局會在公眾諮詢前先聽取業界意見,令新例執行上更切合需要。(完)  (原標題:香港官員:行政立法並施 確保食用油安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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